延吉政协
关于我市急救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2 14:25:33
院前急救是社会安全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医疗卫生水平、应急救援能力的重要标志,其技术与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于政府发挥职能、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社会发展等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延吉市政协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由主管主席金京春同志带领文教法制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题调研组,从2015年1月份开始,先后深入到延吉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延吉市医院、市中医医院以及街道和社区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测试,同时调研组成员赴鞍山市紧急救援中心和长春市急救中心等全国先进单位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一线人员和群众意见等方式,围绕“如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首府城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延吉市作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首府城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为吉林省东部最大的工业、商贸、旅游中心。幅员1748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4个镇,全市常住人口65万人。近年来,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卫计局的有力带领和120急救中心的积极努力下得到快速发展。从1990年,市政府投入资金30万元建成了500平方米的延吉市急救中心站,到2005年,延吉市急救中心加挂了延边紧急救援中心牌子,2006年,再投入130万元新建了925平方米的延吉市急救中心办公楼,2010年成立延吉市急救中心河南分站。经过25年的努力,我市使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急救专业队伍不断充实,人员编制由1990年的15名增加至35名。急救装备逐年改善,急救中心现有急救车12辆。医疗急救管理和医疗急救水平逐步提高,“120”急救百姓知晓率大幅提升。患者用车量也逐年剧增,1990年,急救中心年出车不足100次,2014年,救护车出诊1.28万次、救治各类危急重病人1.08万人次、无偿救助患者978人次、日平均接120呼救电话200余次、出车36次、日平均行驶455公里、行驶时间21.5小时。
目前我市急救体系主要由延吉市120急救中心、延吉市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构成。延吉市急救中心共有人员70名(其中外聘人员35人)。有医护人员20名、司机15名,在州内六家医院及社区借调医护人员9名,其他外聘人员26人。延吉市医院急诊科现有医护人员 15名,开放固定床位9张;市中医医院急诊内外科有医护人员16名,并设有急诊专用通道。市医院和中医院均配备了心电图、监护仪、呼吸机、核磁、CT、全自动生化、免疫等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备有各类临床急救药品,基本满足了日常急诊急救需要。
急救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作为全市唯一一家专门的院前急救机构,延吉市急救中心承担了全市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政府重大节庆活动、大型群众集会等的急救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以及突发意外灾害抢救等任务。目前市医院与市中医医院均已设置急诊科,担负着市内及周边地区的24小时急诊、夜诊、节假日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以及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近些年来,成功救治了“非典”疫情、白马江大楼坍塌事故、新侨饭店火灾、“甲流”疫情、各高速路交通事故等伤患的救治转运、应急救援的保障任务,其中包括珲春、汪清、和龙、敦化、龙井等外县市患者。近两年,成功抢救并转运救护了延边精神病院疗养基地集体中毒事件、和龙市庆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珲春小盘岭高铁隧道塌方事故、延吉金华城持刀伤人等重大事件的几百名患者和伤员。每年还承担着州市各类节庆、图洽会、延边国际韦特恩自行车赛及球赛等大型活动的救护保障工作。
二、我市急救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总量不足,体系建设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了对急救体系的建设和投入,但是随着首府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向四周扩展,急救服务半径逐年扩大,急救反应时间相应增加,急救质量受到影响。急救资源总量不足,根据《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中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十六条中“一般18-50平方公里设一个分中心或急救站,其服务半径3—5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区,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的标准,延吉市至少应设立3个急救分站,并与辖区医院形成急救网络。目前延吉市仅有一个河南急救中心分站,全市急救服务半径过大,同时又负责延吉市及周边地区的院前急救保障任务,市内急救力量明显不足,值班人员都需要超负荷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目前出车量,急救中心现有10个急救小组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满足日常急救要求及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现场急救工作。特别是无法满足危重患者州内、省内乃至跨省转运要求。导致患者家属投诉、埋怨甚至殴打急救人员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基础装备落后,运行经费不足
根据《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文件要求:“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3-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按照延吉市目前65万余人口计算,急救中心至少应配备13辆急救车,但是目前延吉市急救中心仅有的12辆急救车,其中4辆已达报废年限,仍然在继续行驶,车辆老化,超时服役的现象比较严重。为满足广大市民的院前救护需求,2007年,延吉市急救中心设立了担架队,经市物价局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向患者收取担架费用(基本费用30元、楼层费3元/层),并以收取的担架费来支付担架队员的工资。从鞍山和长春两地的情况看,鞍山市制定的担架队基本收费为30元,楼层费为5元/层;长春市则免收担架费,由市财政全部承担担架队员的工资等费用。
今年初,我市物价局取消了担架收费,而市急救中心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能力支付担架队员的基本工资,我市急救中心担架队经过7年的发展,已成为院前急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因取消担架队收费导致120急救中心运行经费十分紧张,给急救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目前对于如何支付担架队员工资问题,我市还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虽然今年我市财政已将50万元担架队员工资列入了财政预算(延市财函字{2015}62号文件),但是,我市急救中心目前配备的12名担架队员还远远满足不了正常的急救需要,因此,需要逐步增加担架队员。
(三)人员待遇偏低,专业人员短缺
急救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需要自行解决。另外,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除借调人员以外,延吉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医生仅有8人,远远满足不了急救中心工作需要。急救医护人员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所承担的责任相比有较大差距。同时院前急救工作的特点导致院前急救人员压力大、生活不规律、长时间精神高度紧张,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人员老龄化,特别是现有急救医生年龄普遍偏大,长期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导致普遍患有各种疾病,成为工作中的隐患。
(四)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
由于院前急救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低等问题,导致急救中心聘用人员流动性增大,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增加。在近两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中报名应聘人员过少。为了维持急救中心正常运转,延吉市急救中心只能从州、市各级医疗机构借调专业技术人员。借调人员过多,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影响院前急救的质量。另外急救任务的脏、累、差,环境的高风险,时间的不固定,收入低,也是造成急救队伍不稳定的原因。目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稳定,尤其是高学历人才的流失已成为制约我市急救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三、对策和建议
鉴于我市院前急救工作的现状,调研组认为,我市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急救需要,与我市创建宜居旅游中心城市的目标不相适应。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府主导,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我们要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其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急救医疗建设事业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中,使急救医疗事业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次调研了解到,长春市于2010年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由长春市人大通过并实施了《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我市作为自治州的首府城市,在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应当现行制定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实现政府政策、措施上的突破,明确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任务和保障,为急救事业的建设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二)建设急救分站,完善急救网络体系建设
城乡120急救体系建设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急救分站建设应做到网络健全,布局合理,以点带面,重点向西部、开发区等新兴的人口密集区和乡镇倾斜。从长春市情况看,目前15个急救站中,有7个急救站进驻到消防中队,而且规定今后每建一个消防队,都必须将120急救站功能进行配套建设,长春市的120进119这一举措在全国首开先河。我市应当结合城乡行政区划和人口分布特点,加大新建急救分站布点。目前,我市应至少再建设2个分站,可借鉴长春市急救站建设先进经验,将我市急救分站进驻到现有3个消防中队,力争有效缩短急救半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现延吉市急救中心作为指挥型急救中心,应将延边医院、延边二院、延吉市医院、市中医医院纳入三级急救网络建设中,在加强急救站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完善相关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急救行业管理,使城乡120急救体系在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三)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建设及维护整体水平
院前急救是由政府主办的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把急救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院前急救基础建设、运行及维护,并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增长。
一是建议投入资金更新换代4辆已经到达报废年限的救护车,每辆救护车要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另外,由于甲流、禽流感等全球传染性疾病突发率的不断上升,急救中心需要增加1台负压型救护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建议市财政每年拨付急救车辆日常维护及运营经费。据了解,鞍山、长春等地政府每年为每辆急救车辆补助经费5万元。我市应将救护车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给予急救中心专项补助,根据我市急救中心目前车辆的运行经费统计,每辆车需要保险、燃油及维修保养等费用4.5万元,按13台救护车辆计算,这项经费每年需要58.5万元。
三是建议恢复急救中心担架队收费。目前担架队已经取消收费,这些费用如果由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担架队员工资,则会给财政带来很大的负担。同时,也容易导致市民不分轻重缓急的要求120急救服务,会给急救中心增加更大的工作量。因此,我们认为,应当立即恢复担架队的正常服务性收费,既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又解决担架队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稳定急救医疗队伍,尤其是医生队伍,是院前急救体系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延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2020年我市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70万人。延吉市急救中心应配备15辆救护车,成立15个急救小组,每小组由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员5名人员组成。应逐步相对增加延吉市急救中心人员编制。据了解,我市急救中心5年中只招聘来1名专业医生。针对急救中心专业人才难招问题,建议人社部门放宽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等标准,吸引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于院前急救医护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就不适合再继续从事这项工作,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合理进行分流,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给与倾斜,最大限度的吸引人才投身急救事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急救专业人员,举办培训班和外出进修培训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急救队伍。院前急救还需由社会公众性自救互救来组成,平时还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各行业(如机动车驾驶员、餐饮旅游业、煤气、建筑、公路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社会公众性自救的骨干。
(五)相关部门配合,为急救事业保驾护航
编制部门要根据急救机构业务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合理配备急救医护人员;通信单位应保障急救医疗通信网络畅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安部门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予以优先放行,并协助调查无法证明身份的急、危、重伤病员有关情况等;各新闻单位应加强院前急救宣传,普及灾害事故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逐步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信息化衔接与沟通。通过不断努力,形成“统一指挥、分散布点、就近救急、快捷有效”的首府城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延吉市政协关于我市
急救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组
2015年5月
一、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延吉市作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首府城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为吉林省东部最大的工业、商贸、旅游中心。幅员1748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4个镇,全市常住人口65万人。近年来,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卫计局的有力带领和120急救中心的积极努力下得到快速发展。从1990年,市政府投入资金30万元建成了500平方米的延吉市急救中心站,到2005年,延吉市急救中心加挂了延边紧急救援中心牌子,2006年,再投入130万元新建了925平方米的延吉市急救中心办公楼,2010年成立延吉市急救中心河南分站。经过25年的努力,我市使院前急救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急救专业队伍不断充实,人员编制由1990年的15名增加至35名。急救装备逐年改善,急救中心现有急救车12辆。医疗急救管理和医疗急救水平逐步提高,“120”急救百姓知晓率大幅提升。患者用车量也逐年剧增,1990年,急救中心年出车不足100次,2014年,救护车出诊1.28万次、救治各类危急重病人1.08万人次、无偿救助患者978人次、日平均接120呼救电话200余次、出车36次、日平均行驶455公里、行驶时间21.5小时。
目前我市急救体系主要由延吉市120急救中心、延吉市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构成。延吉市急救中心共有人员70名(其中外聘人员35人)。有医护人员20名、司机15名,在州内六家医院及社区借调医护人员9名,其他外聘人员26人。延吉市医院急诊科现有医护人员 15名,开放固定床位9张;市中医医院急诊内外科有医护人员16名,并设有急诊专用通道。市医院和中医院均配备了心电图、监护仪、呼吸机、核磁、CT、全自动生化、免疫等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备有各类临床急救药品,基本满足了日常急诊急救需要。
急救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作为全市唯一一家专门的院前急救机构,延吉市急救中心承担了全市日常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政府重大节庆活动、大型群众集会等的急救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以及突发意外灾害抢救等任务。目前市医院与市中医医院均已设置急诊科,担负着市内及周边地区的24小时急诊、夜诊、节假日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以及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任务。近些年来,成功救治了“非典”疫情、白马江大楼坍塌事故、新侨饭店火灾、“甲流”疫情、各高速路交通事故等伤患的救治转运、应急救援的保障任务,其中包括珲春、汪清、和龙、敦化、龙井等外县市患者。近两年,成功抢救并转运救护了延边精神病院疗养基地集体中毒事件、和龙市庆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珲春小盘岭高铁隧道塌方事故、延吉金华城持刀伤人等重大事件的几百名患者和伤员。每年还承担着州市各类节庆、图洽会、延边国际韦特恩自行车赛及球赛等大型活动的救护保障工作。
二、我市急救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总量不足,体系建设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了对急救体系的建设和投入,但是随着首府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向四周扩展,急救服务半径逐年扩大,急救反应时间相应增加,急救质量受到影响。急救资源总量不足,根据《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中第三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十六条中“一般18-50平方公里设一个分中心或急救站,其服务半径3—5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区,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的标准,延吉市至少应设立3个急救分站,并与辖区医院形成急救网络。目前延吉市仅有一个河南急救中心分站,全市急救服务半径过大,同时又负责延吉市及周边地区的院前急救保障任务,市内急救力量明显不足,值班人员都需要超负荷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目前出车量,急救中心现有10个急救小组在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满足日常急救要求及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现场急救工作。特别是无法满足危重患者州内、省内乃至跨省转运要求。导致患者家属投诉、埋怨甚至殴打急救人员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基础装备落后,运行经费不足
根据《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文件要求:“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3-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按照延吉市目前65万余人口计算,急救中心至少应配备13辆急救车,但是目前延吉市急救中心仅有的12辆急救车,其中4辆已达报废年限,仍然在继续行驶,车辆老化,超时服役的现象比较严重。为满足广大市民的院前救护需求,2007年,延吉市急救中心设立了担架队,经市物价局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向患者收取担架费用(基本费用30元、楼层费3元/层),并以收取的担架费来支付担架队员的工资。从鞍山和长春两地的情况看,鞍山市制定的担架队基本收费为30元,楼层费为5元/层;长春市则免收担架费,由市财政全部承担担架队员的工资等费用。
今年初,我市物价局取消了担架收费,而市急救中心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能力支付担架队员的基本工资,我市急救中心担架队经过7年的发展,已成为院前急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因取消担架队收费导致120急救中心运行经费十分紧张,给急救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目前对于如何支付担架队员工资问题,我市还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虽然今年我市财政已将50万元担架队员工资列入了财政预算(延市财函字{2015}62号文件),但是,我市急救中心目前配备的12名担架队员还远远满足不了正常的急救需要,因此,需要逐步增加担架队员。
(三)人员待遇偏低,专业人员短缺
急救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工资需要自行解决。另外,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除借调人员以外,延吉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医生仅有8人,远远满足不了急救中心工作需要。急救医护人员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所承担的责任相比有较大差距。同时院前急救工作的特点导致院前急救人员压力大、生活不规律、长时间精神高度紧张,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人员老龄化,特别是现有急救医生年龄普遍偏大,长期从事院前急救工作导致普遍患有各种疾病,成为工作中的隐患。
(四)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
由于院前急救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低等问题,导致急救中心聘用人员流动性增大,队伍不稳定,管理难度增加。在近两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中报名应聘人员过少。为了维持急救中心正常运转,延吉市急救中心只能从州、市各级医疗机构借调专业技术人员。借调人员过多,专业知识参差不齐,影响院前急救的质量。另外急救任务的脏、累、差,环境的高风险,时间的不固定,收入低,也是造成急救队伍不稳定的原因。目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不稳定,尤其是高学历人才的流失已成为制约我市急救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三、对策和建议
鉴于我市院前急救工作的现状,调研组认为,我市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急救需要,与我市创建宜居旅游中心城市的目标不相适应。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府主导,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我们要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其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急救医疗建设事业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中,使急救医疗事业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次调研了解到,长春市于2010年出台了地方性法规,由长春市人大通过并实施了《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我市作为自治州的首府城市,在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应当现行制定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实现政府政策、措施上的突破,明确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任务和保障,为急救事业的建设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二)建设急救分站,完善急救网络体系建设
城乡120急救体系建设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急救分站建设应做到网络健全,布局合理,以点带面,重点向西部、开发区等新兴的人口密集区和乡镇倾斜。从长春市情况看,目前15个急救站中,有7个急救站进驻到消防中队,而且规定今后每建一个消防队,都必须将120急救站功能进行配套建设,长春市的120进119这一举措在全国首开先河。我市应当结合城乡行政区划和人口分布特点,加大新建急救分站布点。目前,我市应至少再建设2个分站,可借鉴长春市急救站建设先进经验,将我市急救分站进驻到现有3个消防中队,力争有效缩短急救半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现延吉市急救中心作为指挥型急救中心,应将延边医院、延边二院、延吉市医院、市中医医院纳入三级急救网络建设中,在加强急救站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完善相关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急救行业管理,使城乡120急救体系在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三)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建设及维护整体水平
院前急救是由政府主办的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把急救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院前急救基础建设、运行及维护,并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增长。
一是建议投入资金更新换代4辆已经到达报废年限的救护车,每辆救护车要配备必需的急救设备。另外,由于甲流、禽流感等全球传染性疾病突发率的不断上升,急救中心需要增加1台负压型救护车,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建议市财政每年拨付急救车辆日常维护及运营经费。据了解,鞍山、长春等地政府每年为每辆急救车辆补助经费5万元。我市应将救护车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给予急救中心专项补助,根据我市急救中心目前车辆的运行经费统计,每辆车需要保险、燃油及维修保养等费用4.5万元,按13台救护车辆计算,这项经费每年需要58.5万元。
三是建议恢复急救中心担架队收费。目前担架队已经取消收费,这些费用如果由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担架队员工资,则会给财政带来很大的负担。同时,也容易导致市民不分轻重缓急的要求120急救服务,会给急救中心增加更大的工作量。因此,我们认为,应当立即恢复担架队的正常服务性收费,既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又解决担架队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四)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稳定急救医疗队伍,尤其是医生队伍,是院前急救体系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延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2020年我市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70万人。延吉市急救中心应配备15辆救护车,成立15个急救小组,每小组由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员5名人员组成。应逐步相对增加延吉市急救中心人员编制。据了解,我市急救中心5年中只招聘来1名专业医生。针对急救中心专业人才难招问题,建议人社部门放宽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等标准,吸引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于院前急救医护人员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就不适合再继续从事这项工作,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合理进行分流,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给与倾斜,最大限度的吸引人才投身急救事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急救专业人员,举办培训班和外出进修培训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急救队伍。院前急救还需由社会公众性自救互救来组成,平时还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各行业(如机动车驾驶员、餐饮旅游业、煤气、建筑、公路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社会公众性自救的骨干。
(五)相关部门配合,为急救事业保驾护航
编制部门要根据急救机构业务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合理配备急救医护人员;通信单位应保障急救医疗通信网络畅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安部门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予以优先放行,并协助调查无法证明身份的急、危、重伤病员有关情况等;各新闻单位应加强院前急救宣传,普及灾害事故的抢救、自救、互救知识。逐步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信息化衔接与沟通。通过不断努力,形成“统一指挥、分散布点、就近救急、快捷有效”的首府城市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延吉市政协关于我市
急救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组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