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政协
安图县政协制定出台《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2 16:39:20
为进一步增强委员责任意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参考《延边州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安图县政协研究制定出台了《安图县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6章12条,从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方法,对委员参加县政协全体会议、专委会议、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情况分别赋予分值,按完成程度进行打分,年底由县政协委员管理办公室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全体委员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委员履职情况报告,报主席会议审定,并在全体会议期间进行通报。同时,编制了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得分明细表,并于近期组织各专委会对委员上半年履职情况,参照此办法启动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