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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4 10:35:38

 

关于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的建议

 

州政协委员 刁凤芝

 

    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好延边”的宏伟目标。落实好、实现好这一目标,需要全州上下万众一心,携手奋进,金融部门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现结合延边实际,提出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的几点建议:

 

    1、建议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将成为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重要途径。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把风险权重较高的融资平台贷款转化为现金,降低银行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只有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投资才是安全的和可持续化的投资。

    2、建议鼓励银团贷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由一家银行单独贷款,不仅要受到资本金比率的制约,还要受到贷款集中度风险的考验,且还会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可以降低单家银行的贷款额度,避免贷款集中度风险,同时参贷银行从不同渠道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可以通过设定贷款的前提条件或要求控制风险。此外,商业银行除提供贷款支持,还可以利用自身业务和网络平台优势,积极提供结算、政府资金存放归集、现金管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资本债务市场、直接投资等全方位金融产品与服务,帮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强项目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与投产,由此商业银行既支持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加强了自身的资产安全性。无论政策怎样变化,商业银行对政府或类政府平台融资始终是情有独钟的,能够通过放贷获得经济收益,提高市场份额,密切银政关系,提升市场美誉度。但目前存在信息不畅,东找领导西找部门,东打听西打听现象。因此希望政府在项目融资需求上也实行统一公开招标,集思广益,集多家银行之长,找到服务最佳成本最低的融资方案。

    3、建议创造宽松环境,使金融企业能够参与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监督。作为商业银行投资后最关心的就是风险,由于融资平台贷款的特殊性,商业银行更要强化财务监督,建立了各种对融资平台贷款的专项监控机制,如对项目贷款采取封闭运作、开立专户等,并加强资金监控,确保贷款不被挪用,回笼现金优先用于还款等等。其实,这种监督不应是银行单方面的,需要融资方的积极配合,毕竟出现风险是双方都不乐见的。如果出现风险,责任不能全在企业,银行的监督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好也是重要原因。因此,恳请地方政府创造宽松环境,使金融企业能够参与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监督,如成立金融智囊团等形式。同时银行也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把握财政补贴、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资金的规模及流向,及时调整有关信贷政策,为政府服务做到及时、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