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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关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 进一步优化我州营商环境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4 09:43:22

  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在这种大环境和大背景下,我州恰逢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和延龙图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握这一大好时机,吃透、用足、用好《条例》精神,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加凸显其重要意义。为此州政协委员于文娟建议:
 
  一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将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权限到位,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准入限制,降低投资、创业门槛,把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活力充分激发出来。
 
  二是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构建真正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鼓励创业创新,切实解决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企业经营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积极推进全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只要是和环保政策、产业政策不冲突的,一般就没必要再进行审批,以此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平等保护、权责一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光要明确怎么管、怎么罚、怎么奖等责任,还要加强对营商环境优化的引领、创新、建设。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对于投诉举报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要明确办结时间,实名举报的应给予明确答复,以此加强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