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2 09:21:51
第11期 (总第301期)
延边州政协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的建 议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各行各业都在规范运行,市场秩序得以更加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目前房地产开发招投标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没有分定先后顺序,土地、建设、规划方案等都分别各自组织招投标,而有些部门互不沟通,各招各的,造成一个项目多家单项中标,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如位于延吉市甲乙纺织厂对面的原自来水水源地,两年前在项目方案上先开始招标,某开发公司参与方案招标,不仅报了名,交了伍拾万元保证金,又交了方案费,几经技术分析,投入几十万元,方案已经州首规委通过,但土地部门又进行了土地招标,结果土地被另一家企业招走,方案中标的企业很无奈,为此遭受到严重损失。
建议由州、县市政府组织专门招标部门统一管理,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由土地使用者进行方案招标,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本期《社情民意》由州政协委员蔡国君 提供)
责任编辑:蔡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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