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反映红十字会会费相关问题。
二、办理情况
1.立即向诉求人所在学校红十字会了解情况,并要求该校红十字会负责人向诉求人进行当面解答。
2.就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电话解答。具体答复如下: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红十字会依法动员公民加入中国红十字会。公民可自愿加入红十字会,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
二是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红十字会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指导意见》《延边州红十字会 延边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州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各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要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自愿加入红十字会,并履行缴纳会费义务,会费标准不限。
三是各级红十字会每年定期开展发展会员和收缴会费工作,逐级下发通知,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开展相关工作。就诉求人反映的相关文件尚未对公民公开等问题,州红十字会责令诉求人所在校红十字会立即整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三、对诉求人电话答复情况
10月14日9时,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诉求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