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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复兴镇复兴村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案件被举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经核查,已经全部立案。县委政法委、汪清县人民法院、汪清县检察院、汪清县公安局、汪清县林业局于2017年9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在汪清县电视台联合发布《关于禁止毁林种参的通告》,并在各村屯张贴该通告。 为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成立了汪清县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汪清县委办公室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汪办发[2018]14号)文件,召开了“汪清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暨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汪清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参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并在全县各村屯张贴了该公告。 各乡镇林业站也对非法侵占林地种参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6月10日,复兴镇党委政府首先在道芬村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县公安局承担警戒任务,并未说出“闹大了我们可有枪毙两人的名额”等过分话语;打击行动采取了撤塑料大棚、割桩,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基础上适量撒味精盐;在6月11日开展行动时,就有非法种植参农自愿自主撤塑料大棚;6月12日复兴村绝大多数参农主动自主拆除了参棚塑料布,有的参农甚至自觉拔桩,针对这种情况,专项行动人员并未进行撒盐。在随后的专项行动中对提前自主拆除塑料大棚的不再撒盐。 我县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维护好生态安全,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