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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州水田地保护的建议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4 16: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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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州水田地保护的建议案

 

 

加强我州水田地保护一直备受政协委员关注。州政协经科委在赵龙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州水田地保护情况开展了视察,提出加强水田地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供州委、州政府参考。

一、加强对延边的水田地保护势在必行

我州水稻种植历史悠久,是我国东北地区著名的水稻产区。1980年以前,全州水稻种植面积一直稳定在4.3万公顷左右。1981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州水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86年一度达到5.8万公顷。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和雨水的减少,以及开发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占用,到2013年全州水田地面积已减少到3.5万公顷,而且呈日益减少之势(附件1)。保护好我州的水田地,保证一定规模的水田地面积,无论是从社会效益的角度,还是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角度看,都势在必行,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水田地保护是传承朝鲜族传统农耕文化的需要。在延边,百年来人们种植水稻,所蕴含的传统、风俗、方法,形成了独具特色、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延边水稻文化,体现了朝鲜族勤劳朴实、乐观向上的民族风格。延边大米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延边人的精神食粮,成为朝鲜族的文化符号。四十多年前,一首《红太阳照边疆》红遍大江南北,“长白山下果树成行,海兰江畔稻花香”的美景让人神往。这种具有上千年历史文化底蕴的传统文化,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内涵和生命,为延边发展注入精神动力。此外,从生活习俗看,朝鲜族日常饮食以米饭为主,而且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各种糕点,已成为朝鲜族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尊重朝鲜族民俗习俗的角度看,保护好延边的水田地也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强水田地保护是保护和挖掘延边大米品牌价值的需要。20多年来,延边种植水稻主推吉粳81、松粳6号等优质高产新品种,推广水稻高光效技术,综合水稻抗冷栽培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水稻栽培技术和全程机械化技术,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实现了水稻良种化95%以上。2006年,延边大米被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并在2009年获“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称号,品牌评估价值26.9亿元,列全国农产品第23位,米类第5位。现有大米品牌25个,“海兰江”牌大米获“中国名牌”称号,“珲春河”牌天然含硒大米被评为“中国金奖大米”,“平岗”牌大米获“全国放心米”称号。如果说玉米是吉林省的黄金名片,那么大米就是延边的白金名片。没有了水稻,凝结在大米上的品牌价值就将付诸东流。

3、加强水田地保护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需要。水田地在湿地生态系统中属于人工湿地。水田地作为农业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具有生产大米功能外,还具有湿地所固有的调蓄洪水、水源涵养、大气调节等多种公益性生态功能,对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据延边大学研究资料显示,我州湿地资源已从1976年的约14万公顷下降到2013年的10.6万公顷,其中水田地面积就减少近1.5万公顷。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我们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保护好水田地,切实把水田地保护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力保我州水田地面积在现有的基础上不减少,并通过努力实现稳步增长。

4、加强水田地保护是促进我州农业增效的需要。前些年,由于水稻种植成本高、劳动强度大,以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足等原因,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导致我州水稻种植面积减少的重要因素。但据测算,在我州一类气候区,水稻、玉米、大豆的公顷纯收入分别为8580元、3790元、2974元;在三类气候区,水稻、玉米、大豆的公顷纯收入分别为5080元、1550元、674元(附件2)。显而易见,种植水稻的收入要远高于种植玉米和大豆。如汪清县鑫铭专业农场在组建后立即将7公顷旱田全部改为水田,获得了很高的利润。同时,随着我州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专业农场、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日益发展壮大,大面积的规模耕作适合大型农机具的使用,这又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为进一步提高水稻种植效益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我州水田地保护的建议

保护水田地,要从传承和发展朝鲜族文化、农业提质增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来看待和谋划。

1、划定水田地保护红线。划定3万公顷的水稻种植面积为我州水稻田地永久保护红线。靠自然沟系水灌溉的水稻产区,基础设施薄弱,产量低,优势不明显,而集中连片的靠河流灌溉的水稻产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应加强保护。目前,延边已建设了8个生态水稻生产基地,面积达3.2万公顷,其中无公害、绿色水稻基地2.7万公顷,有机水稻基地2000公顷,其它水稻基地3000公顷。建议将龙井市细田平原稻区、和龙市平岗平原稻区、延吉盆地平原稻区、图们江中游流域河谷小平原稻区、珲春平原稻区、安图石门小盆地稻区、敦化台地平原稻区、汪清百草沟小盆地稻区八大区域划定为重点水田地保护区,面积约为3.2万公顷。

2、出台水田地保护意见。针对水稻种植面积逐渐减少的实际,建议州委、州政府出台水田地保护意见,将水田地纳入湿地保护范围。对于重点水稻保护区,制定“三不准”政策:不准改变耕地用途;不准水田改旱田;不准乱施化肥农药,确保土壤质量。由于城镇化的推进,道路、工厂、城建等项目占用城边的水稻田,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补平衡”、“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建立一套涵盖土壤剥离、存储、交易、利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保护好不可再生的黑土地资源,实现水田地保护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转变。对于册外地开垦的稻田,尽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纳入保护范围。

3、加强水田地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支农政策,保护水稻田。对于高标准水稻田改造,申请国家、省专项资金,提高农田肥力。对于中低产田的改造,申请专项资金,变为高产田,提高水田地等级。落实国务院《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利用好土地出让金为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和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建设争取资金。

4、建立保护和种植水田地的奖励政策。每年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水田地保护责任书,将水田地保护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长期种植水稻的农民,免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培训,在稻田灌溉、水利设施建设、稻田整理复垦等方面给予补贴政策。扶持水稻种植大户,优先享受融资补贴。对于旱田改为水田的农户,在改造成本上给予一定额度补贴。每年评选出水稻种植大户,对单产高、总产量大的农户给予奖励,并在媒体张榜公布。对水田地占用的重大决策,推行水田地保护的社会公众听证制度。

5、加强水田地管理的执法监督查处力度。建立水田地土壤环境年度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更新水田地数据,加强水田地保护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对于随意侵占水田地的行为要出台惩罚性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国家定期开展卫片执法和动态遥感检查和督查,对水田地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避免生活污染物直接进入土壤环境。遵循“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对于工矿企业导致的土壤污染,建立科学的土壤污染赔偿问责机制。严禁在流转的水田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农家乐、别墅、挖塘造湖、种植林果。

6、促进水稻种植的标准化生产。建立针对延边稻米的种植、加工、储存、流通等环节质量标准体系,出台延边稻米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整合延边大米品牌,统一标识和包装,引导州内稻米生产加工企业统一使用。采用先进的播种育苗技术,积极推广“测土施肥”科学方法,实行精细及时的田间管理,提高稻米产量和品质。利用电商平台,实行线下和线上共同营销。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无公害栽培,以及绿色、有机栽培。

附:1、我州历年水稻种植面积及产量详细表

       2、玉米生产成本与效益

  3、水稻生产成本与效益

  4、大豆生产成本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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